挪用?

打开美联社的网站,醒目位置是他们和艺术家 Shepard Fairey就奥巴马招贴画的官司。 Shepard Fairey现在已经处于一个很不利的地位。原本舆论都从是否“合理使用”(fair use)这个角度来看待Shepard Fairey的行为,但案子一开始,Shepard Fairey却向法庭提交“证据”,试图说明自己的招贴画原型并非是美联社这张照片。 在这个照片可以精确到像素的数字时代,他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了代价。10月16号,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欺骗了法庭,并且试图销毁证据,等等。这使得他的形象变成了一个骗子。 从照片到招贴画,Shepard Fairey在照片原型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工,将一张可以说是平淡无奇的抓拍照片变成了家喻户晓的经典象征。但对待自己的“创作素材”,他没有为其署名,自然也没有支付稿费。 美联社似乎要誓死将这个案例追究到底,甚至已经演变成他们的一项品牌宣传行动。这个案例四周都是伸长脖子看热闹的人,因为画家“偷”照片用是一个历史问题。 前个月去Chalsea一个画廊,看到一些熟悉的视觉形象出现在墙上: 这些油画的作者是旅美艺术家刘虹。对镜梳妆照片的摄影师是李舸。(十三人抬一人的作者不太清楚,哪位能否提供一下。) 这个时候,我反而对摄影史上著名的“剽窃大王”Richard Prince和Sherrie Levine肃然起敬。他们的行为被定义为“挪用”,这种明目张胆的行为背后是艺术家鲜明的创作意图——一针见血地刺破照片的灵与肉之间关系的不确定性,指出照片并非是一种“象形文字”,它更好似一种索引符号,指引我们去理解原型。这个时候,照片甚至就有着一种“偷梁换柱”的作用,因为“指导”我们的视线回到原型的是传播者在其中植入的意义,但这个意义可靠吗?比如,万宝路香烟上的西部牛仔,似乎吸引你回到广袤的西部,吸烟代表了一种洒脱,放荡不羁的态度——此时Richard Prince冷笑一声,将之原封不动照搬到自己的作品里,使其变成了一个问号:你为什么会这样理解这个牛仔形象背后的含义呢? 对着照片临摹的画家,其行为似乎只“挪”而没有“用”,这种创作态度是将照片只看作是一种照搬现实的素材而已,只取其肉而不关心其魂,而这种作品是否可以定义为“照片的衍生品”呢? 相关阅读: Richard Prince不怕诉讼? 被剽窃的照片 图像的一代与摄影的真实

周末话题:和我一样的想法

索尼PS3的新广告掀起了一个小小的风波,或者说,一个关于拍摄创意的人肉搜索。 这个名叫“游戏面庞”(playface)的广告,记录了名人玩游戏时候的各种表情,玩家投入的表情,充分显示了电子游戏拟态环境的强大。 广告的摄影师是Timothy Saccenti。 这种拍摄方法仿佛似曾相识?——先别着急下结论,尽管你可能会联想到1416之前介绍的摄影师Robbie Copper的作品,但是,首先感到愤怒的却是另外一个家伙:Phil Toledano,他在2002年就拍过类似的照片,叫做《电子游戏肖像》(video game portrait) 但是Phil Toledano或许也不应该感到愤怒,因为他也并非是这个主意的专利所有者,一个名叫 Shauna Frischkorn也做过同样的事情,他的作品叫做《玩游戏的男孩》(game boys) Robbie Copper认为,探讨这种所谓创意上的唯一性是一个令人厌烦的话题,他甚至把这些类似的创意都收集起来,比如,还有一个澳大利亚的广告,叫做《所见所感》(see something feel something),也是在说同样的事情。 事实上,这些同一思路,同一表现形式的作品,仍然存在细微的差别和表现能力的高下。排除讨厌的抄袭,创意也可看作是人与人的头脑之间相互启发,激荡,升华的成果。只要忠于自己的思想,遇到撞衫的现象,有的时候不妨也可看作遇到同类。只是,还有很多时候,这种“撞衫”也是粗浅的人云亦云和缺乏想象力的结果。再说呢,街上流行红裙子,但未必所有人都能穿得适合与好看。

来一盘相片做的菜

丹麦摄影界有一件事最近正闹得火热。这是前几年的话题——photoshop修改照片应该把握怎样的尺度? 在丹麦的年度新闻摄影比赛中,对photoshop的使用已经有了严格的规定: 参加比赛的照片必须完全忠实于相机在曝光时候所得的影像。可以在后期对照片进行数字化处理以获得更为好的影像。这些处理包括:剪裁、遮挡、彩色到黑白的转换、以及通常的曝光和色调的处理。评委有索要照片原始RAW文件或者底片的权利,如果一旦有疑问,摄影师将不能参加比赛。 而在今年的评选中,当评委看到摄影记者 Klavs Bo Christensen提交的RAW文件,其中三张照片激起了评委的愤怒。 这些照片是拍自海地,评委认为摄影记者在使用photoshop上,走得实在太远。有评委指出:照片的色彩仿佛是泼上去的。 但是摄影记者本人并不认同,在他看来,RAW文件和真实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你不能凭借RAW来判断photoshop的使用。 这位摄影记者表示,他从此之后,只会拿黑白照片来参赛。 之前1416提到的摄影师 Patrick Cariou诉讼艺术家Richard Prince 侵犯照片版权的案子,目前Prince有了回应。他声明:这些照片原本不是那么醒目,是我把它们变得更好了。他的律师认为,艺术家对22张Patrick Cariou照片的使用,完全是适当的。 这两个似乎完全不搭界的案例,似乎都蕴含着同一个观点:相机拍到的只是一种原材料。之后,还需要烟熏火烤,煎炒烹炸……以后进了屋,你就对饭馆跑堂的摄影师吆喝一声,说,我要一盘相片做的菜,名叫“左宗鸡”。 (任悦注:左宗鸡:正宗美国中国菜。与甜酸肉的区别是,其主料为鸡。)

Richard Prince不怕诉讼?

最近,Richard Prince又一次成为艺术新闻的头条,原因是他又惹上了官司,遭到了摄影师的诉讼,这一次,连同他的代理画廊:著名的高古轩(Gaogosian)也一起扯了进去。 问题出在Prince最近在Gaogosian展出的新作“Canal Zone。这是一组拼贴艺术作品,照片和油画结合起来。Prince出生于美国统治时期的巴拿马运河区——一个富有争议的地区,让这组作品带有某些政治意味。作品尺幅巨大,画面都是瑞斯塔(Rosta)人和挂历女郎的照片组合。而这些Rosta人的照片出自一本已经出版的摄影画册“Yes Rosta”,作者是 Patrick Cariou——当他看到这位大艺术家如此大胆妄为地使用自己的作品赚钱,自然豪不犹豫地将其告上法庭。 这并不是Prince第一次面对版权麻烦。不过,Citylife在报道这一诉讼的时候谈到,摄影师Cariou认为他的这一次诉讼有所不同,因为Prince之前使用的都是匿名的商业图像,而这一次“盗用”的则是自己历尽千辛万苦,花了十几年在牙买加的山区,艰难地获得了Rosta人的认同才拍到的照片。 可惜,对于Prince来说,甚至对于法官来说,他们兴许都不会考虑所谓照片背后的辛苦,这使得这一侵权官司似乎和Prince之前面对没有什么不同,比如他靠之出名的万宝路牛仔,以及受到了摄影师本人和被摄对象双重诉讼的Spiritual America。Prince在这些官司里都全身而退。 从艺术的角度来看,Prince的创作手法被称作“挪用”,将作品和艺术家分离,占有作品的意义。用简单的话讲就是使用“勾魂大法”,他们拿来使用的仅仅是作品的物质实体,原有的魂魄早之弃之一旁,注入的是艺术家自己所赋予的精神。(这里有一篇文章可以参考)。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未经作者同意使用其作品的方式,可能被归为“合理使用”(fair use),这在美国法律里有相关规定,以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等目的使用版权作品都可以归为fair use的类别。一位专门关注摄影领域的法律问题的律师认为,Prince的使用能否归于此类,这完全要看法官如何定义“fair”。 我在Gaogosian看过这个展览,实话说,我和这些作品实在产生不了任何共鸣。倒是最近看到村声的这个报道,让我多少理解了Prince的创作精神。文章中指出,或许应该把Prince当作一个收藏家,因为他有着狂热的收藏癖,积攒东西,然后将之分类,重新注解其意义。他钟爱的藏品之一就是照片,打开Prince的网站,你可以看到一些,包括Diane Arbus, Larry Clark, Helmut Newton等人的作品。但是,你同时还能看到,他是怎样以一种骇人听闻地方式摆放这些作品,横七竖八地将之堆在地上。这恐怕就是他对收藏的态度,绝对不是必恭必敬。他的收藏策略是:“收藏你喜欢的,并且要收藏其他人从来都不收藏的。”而就是从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中,他往往能够洞察出社会文化发展的潮流趋势,难怪村声的这篇文章一开始就说,在艺术市场低迷的时候,Prince能不能告诉我们风会往哪边吹呢?

这个悲伤的周末

八点多了,天气还是昏沉沉的。去遛狗,起晚了,我和宝贝是连滚带爬摸到楼后,却非常惊喜地碰到了8号楼的金毛,自从打狗风声日趋紧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但是金毛的兄弟古牧已经被主人送走了,主人说起这件事很消沉,他一直唠叨着:“这狗真的很善良”。我们没有玩太久,在趁别人还没有起床的时候,我必须溜回家,而金毛一家,也需要从地下室偷偷地回去。但是随着后面这片工地逐渐竣工,我们最后的乐土恐怕也要消失了。据说,五月份又要打狗,怎么办呢。 上周四,我和朋友去美术馆看美国艺术三百年的展览,这个鬼展览只有两部作品和摄影有关系,一个是Richard Prince将万宝路香烟广告中的牛仔翻拍复制出来的照片(1416介绍过:电缆震坏了,美国去不了了,于是来到了挪威),另外一个是刚刚官司打赢的画家,他在作品中“引用”了一张摄影师的照片(1416也介绍过八卦春节(2))。哼哼,我觉得怎么也要有一张辛迪舍曼的摄影作品,但是没成想摄影竟然用这样一种极具讽刺意义的形式钻进了美国艺术三百年里。 我发现美国最著名的新闻摄影比赛POY正在紧锣密鼓的评选中,一些奖项揭晓了。获得杂志年度报道摄影二等奖的是一个关于中国的故事——中国社会老龄化。这照片太让人心酸了(几年前中国摄影师舟浩也作过同样的报道)照片地址:点这里 故事的第一张照片:当我们年老以后,就又回到了脆弱的婴儿期 故事的最后一张照片:死亡。注意,后面背景里的那几位老年人。生命无情地溜走。

八卦春节(2)

画家怎么就那么拽? 如果画家爱上了你的照片,结果未必是好事。最近一位女摄影师输掉了和画家的官司,她控告对方模仿自己的照片画画,但是法院却认为这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左图是画家的作品,为德意志银行所作,一共有7幅收了两百万美元的银子,右图是摄影师的原图,她是为一本杂志拍的,稿费是750美元。当然你要费一点劲才能在绘画中找到这双脚。 如果你觉得摄影师有些吹毛求疵的话,当知道这个画家臭名昭著的历史之后,你也就不足为奇了。他是一个因模仿照片而闻名的家伙,90年代的时候吃过另外一场官司,当时他把一张明信片上的照片改造成自己的作品,卖了三张,获利将近四百万美元,也被摄影师告上法庭,但是那一次法院认为画家明显是为了牟利而恶意更改照片因此判他输了官司,具体赔偿额没有公布。 当年画家原样照搬照片输了官司 马格南摄影师的作品也被画家模仿过。左图是苏珊梅赛斯Susan Meiselas的作品,右图是画家的发挥。 这一系列的事件引发了互联网讨论艺术作品版权的浪潮,只是两军对垒谁也没法说服谁。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艺术家们也并非都是谦谦君子。

八卦春节(1)

上海,上海应该怎么拍? 1416教室春节索性也不休息了,当然过节的日子也没有正经事,想起平日里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干脆弄些八卦新闻来增加节日欢乐气息。初一就继续说剽窃的事,因为这事好玩着呢! 有德国两父子,是商业摄影师,他们拍摄的一些关于上海的照片正准备在博物馆展出的时候,遇到了麻烦。另一位摄影牛人Peter Bialobrzeski简直要气疯了,因为这两父子曾经在去上海拍照片之前去咨询过Peter Bialobrzeski,也看过他们的照片,结果农夫与蛇的故事重现,他在展览看到父子两人拍出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照片。 上图为Peter Bialobrzeski拍摄,下图是父子作品 嗯,这事情在摄影拍摄中,确切应该说叫做剽窃角度,正因为角度谁也不能申请版权和专利,父子两个也还挺委屈,这个好角度怎么就你能拍,我不能拍了呢?! 上海,上海应该怎么拍,上面那个环形立交桥太著名了,怎么拍才不算剽窃的确要费一番脑筋,下面是另外两个摄影大师拍摄的上海,他们也没有找到新角度,但是却赋予了新的感觉,人家好好的,没有惹上剽窃的麻烦事。 Edward Burtynsky摄 Michael Wolf摄 编译自:http://www.slate.com/id/2159172/

被剽窃的照片(1)

这两天,就不弄那么复杂的事情了,整些有趣的。最近,有个关于摄影剽窃的案子在互联网上闹得挺凶,正好也借机会说一说这事情。 剽窃VS 索魂术 这张名为“Spiritual America”(精神上的美国)的照片署名非常复杂,是Richard Prince拍摄的Gary Gross拍摄的照片。 你是不是都看晕了。呵呵,事情是这样的,1983年,观念摄影师Richard Prince翻拍了广告摄影师Garry Gross为一本书(未出版)拍摄的照片,并且放在自己的展览中,他认为自己虽然翻拍了这部作品,但是却是在另外一个语境中诠释这张照片的语义,因此也是这张照片的所有者。Gary Gross虽然不乐意,但是负担不起诉讼费用,因此接受了2000美元的稿费。后来Richard Prince的照片被博物馆收藏,并且在拍卖中拍出了三十七万美元的高价,而照片的原作者却只能在ebay出售这张照片的原版海报,Gary Gross真可谓是史上最冤的摄影师。 另一位艺术家Sherrie Levine也干同样的事情,她将沃克埃文斯的照片翻拍,将其命名为“沃克埃文斯之后”,占为己有。 同样的道理,Sherrie Levine也认为自己在赋予这张照片新的意义,因此也占有了这张照片。于是有个家伙叫做Michael Mandiber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搞了两个网站www.AfterWalkerEvans.com 以及 www.AfterSherrieLevine.com, 任何人都可以在这里下载沃克埃文斯的高分辨率的照片,以及Sherrie Levine的翻拍照片,网页提示观者可以在照片上签名,并教导观者如何装裱加框以完成整个作品认证的程序。透过网络的传播,任何人都可以拥有这些照片,也可以自行签名完成一份属于自己的创作,共同享有这些照片的作者权。新年没什么礼物送给大家,提供这个网站给大家下载照片,制作自己的作品吧! 估计很多人都觉得这事情太荒唐了,不过,你也别觉得这下谁都可以成为艺术家了,因为螃蟹已经让人吃完了,你再弄就不新鲜了。这种创作方法叫做影像挪用(image appropriator)被拿来质疑作品原创性和作者权的问题,但是借用我们前两天讲过的意义的争夺,也可以解释这种现象,因为作品虽然形式没有改变,但是意义被夺走了,在极端化的情况下甚至转变成了另外的作品。摄影师的作品还在,但是魂魄却被艺术家索走了。

  • 摄影如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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