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空间与地方》这本书算是看完了。如果早一点看,没准儿会对如何做“还乡计划”产生一些启发,因为书里面有两个章节都在谈论故乡:《地方的亲切经验》,《对故乡的依恋》。

作者提到,“对故乡的依恋是人类的一种共同情感”,即便选择了大海和四处漂泊的生活的海员也不例外:

“他们似乎渴望找到一个永久的地方。

他们渴望在沿着海岸的某个地方有一个总部,如果有这样一个总部,他们就可以在那里离开所在的舱室;他们渴望有一个让自己厘清头绪的地方,只要能够让他们散步,能够让他们设想家具的布置,能够让他们设想那里的居民在每天的不同时间在忙些什么,不管在哪里都好;他们渴望有一个能够发出一张明信片或者带回一件古董的地方;他们渴望有一个经常回来并且肯定受到欢迎的地方。

这段话让我想起了前段日子鹤岗买房记的主角,他有勇气在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地方买一套房子,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这样的渴求。很多人觉得这有点疯狂,不过照段义孚的观点,“一旦空间获得了界定和意义,它就变成了地方”,“地方是运动中的停顿,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会停留在一个能满足某些生物需求的地方。停顿使一个地方有可能成为一个感受价值的中心。”一个能让人感到有归属的地方并不在于它是否和你有出生意义的关联,对于现代人而言,我们往往需要在模式的空间中去创造地方,“微不足道的事件总有一天能够建构起一种强烈的地方感”。

尽管地方的亲切感对我们如此重要,但它却通常是难以表达的。一方面是那种身临其境的体验无法再现,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其过于平凡和熟悉:

家和平凡的生活让人感到真实。

生活就是活着,而非一场我们站在一边观看的露天表演。真实是我们熟悉的日常事务,犹如呼吸一样不足以引人注目。真实涉及我们的整个存在、我们所有的感觉。

当我们抽离开,努力想要表达这种体验的时候,遇到的障碍相当多:

脑海中浮现出的形象和思想很少是原创的,评价和判断往往是陈词滥调。因为头脑中装满了陈旧的思想,所以源于直接经验的瞬间亲切感和来自一个地方的真实性往往人们觉察不到。人们过去被教导去看和赞赏的东西压倒了感性资料。

由此,我也忽然了解了“还乡计划”存在的意义:

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我们意识的焦点和范围。语言在清晰地表达经验领域方面的能力是不同的。绘画艺术和宗教仪式填补了语言所无法描绘的经验领域,它们的用途和有效性往往因人而异。艺术形成了可以感受的形象,以便人们通过沉思冥想获得感受。相比之下,社会性交谈和程式化交流降低了人们的敏感性。举例来说,地方的形象是通过感觉敏锐的作家的想象力形成的。通过他们的艺术光辉,我们才有幸品味到那些人们原本已经淡忘的经验。这里似乎存在一个悖论,即思想创造了距离,从而破坏了直接经验的即时性,然而,我们通过认真的反思,在当前的现实中又找回了过去那些难忘的时刻,并使其有了永恒的意义。

Comments (3) Write a comment

  1. 王尔德:“伦敦是没有雾的,因为惠勒斯把这雾画了出来,伦敦才有了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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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学生的故乡依恋,或许是他人对“你”有记忆的空间证明着个人的存在,给人一种平凡、真实、常存的保护感。
    并且,叫做“故乡”的那个空间,那个地方,那里存在着的和活着的事物,可以依着我们,享受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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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一个过去的空间(保留着一切平凡的回忆和人与人的关系),它还能让现在的这个身子再次踏进去,这种感觉确实“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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