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布勒松,喜欢个毛线

在20世纪初期的法国,卡蒂埃-布勒松是一个光鲜的姓氏,它和著名的制造品联系在一起,当时每家人家都少不了印有卡蒂埃-布勒松标识的线团和手帕。标识中间是特殊字体的C和B,由一个十字架分割。这不仅仅是一个商标,更是中上阶层的标识。 Read more

布勒松答问

《纽约时报》最近以《布勒松:生活与观看》为题刊载了这位老爷子1971年所接受的访谈,他说话很冲,说摄影没得教,就如同走路不用教,他说纪录很沉闷,自己离超现实主义更近。他当时已经79岁,说自己更愿意安静地绘画以及和其他摄影师见面聊天……日子有点儿孤独。 Read more

使劲八卦

这是两个故事,关于Eggleston和布勒松相遇,彩色与黑白言语不合;以及关于芝加哥太阳时报裁员之后,一位摄影记者用手机记录自己新生活的故事。故事之间其实没有啥联系,共同点是都很八卦。 Read more

关于社会景观摄影的琐碎思绪

这是一篇投稿,作者是现在在美国视觉艺术学院(SVA)读摄影本科的朱喆。文章是他自己关于社会景观摄影的一些心得,正好当下在国内也有不少摄影师也选择了同样的表达方式,这篇小文或许可以帮助大家形成一些关于这个脉络分支的索引。 Social Landscape in China 朱喆/文 前几天以前的同学问起social landscape如何定义,才发现这个分支完全没有在中国普及开来。中文翻译就是"社会景观",最早是属于街头摄影的一个分支,现在算是独立开来了。 Martin Parr摄影 社会景观真正的定义很难解释明白,看到照片却能够一清二楚的和普通的风景区分开来。目前理论上对拍Social Landscape的摄影师最有帮助的书是The Life and Death of Buildings:On Photography and Time,作者是Joel Smith。 关于街头摄影,国内的爱好者流传的最多的就是布勒松的"决定性瞬间",就是在某一时刻所记录下的图像可以准确的揭示整个事件的内容,所有一切都在一张照片中,对于这个我一直是深表怀疑的,这个暂且不谈。 布勒松摄影的精髓在于处理人性的主题:无论是表现战争,和平,爱,自由等。古典街拍摄影的精髓也如此,在记录某一时刻的生活方式的同时显示情感。而当代的街头摄影就有了更进一步的探索,我个人认为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Paul Graham,最近纽约的佩斯画廊也给他在做一个回顾展。从技术上来讲,他和Magnum的传统风格摄影师就有很大区别。在佩斯他的照片被拓展到100英尺宽,细节却依然清晰。他预先设好三脚架,用中画幅相机的清晰度来记录(以前用Mamiya 7,现在据说是H3D)。在回顾展中,都是照片并列放着,同一个角度,不同的焦点。在上课的时候我们对他也有讨论,在我看来他的作品的重要性在于对于街头摄影的探索,通过将熟悉的街头景观变成舞台,让镜头里的普通市民也成为了演员。他的作品也让我想起Philip-Lorca diCorcia来。 Paul Graham在佩斯画廊 Graham的新元素,对于Social Landscape也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最早是Helen (…) Read more

一本小蓝书

我曾在亚马逊上买了一本二手的布勒松的“The Mind’s Eye”(思维之眼),没有想到扉页上竟然还有一段话,是一位祖父写给孙女的,这书是她的生日礼物。 我不太能辨认手写体的英文,似乎是这样的: My Grand-daughter, for some more serious reading and contemplation on the philosophies of a fabulous photographer,whom i have spend a lot of years admiring, i give (…) Read more

读书笔记:关于布勒松的只言片语

Martine Franck摄影 这两天在看布勒松传记,一边看,一边冒出很多古怪的想法。 比如,如果没有罗伯特卡帕,布勒松恐怕会作为摄影史里的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存在——是“纯艺术”(fine art)而不是庸俗意义的“艺术”。1946年,美国人为其做了一个展览(以为他死了),把他捧到一个神的高度,说他左眼看内在世界,右眼看外在世界。罗伯特卡帕及时出现,告诉自己的朋友:别给自己贴标签,还是老老实实去做摄影记者,因为这个身份会使你在同世界上任何事物接触时始终感到快乐。 美国人擅长贴标签,布勒松自己曾说过,“是我的美国朋友让我以一个摄影师的身份为人所知”。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很多人身上,比如德国人贝歇夫妇,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里,这是两位兢兢业业地为工业建筑留存档案的老师,但美国人认为他们在做艺术——纯艺术。随后,摄影史上出现了所谓贝歇的学生和杜塞尔多夫学派。当然,这个现象也会在艺术市场上有所投射,或许这才是标签的真正作用。 布勒松成功地让自己无法归类,他不是超现实艺术家,也不是纪实摄影师,可最终仍旧被扣上了一个帽子——决定性瞬间创始人。而在这本传记里,你会清晰地感到,这个信奉并追求自由主义的艺术家,决不可能让自己屈服于某种秩序,他逃离刻板的画院;三次逃离战俘营,始终飘浮在秩序之外。 用禅学来解释布勒松和他的瞬间可能更合适一些,比如他深受影响的一本书:《射箭中的禅思》,请容许我摘录书中的一段话,兴许这才是布勒松眼中的决定性瞬间: 完美的一箭并不在于那恰到好处的时刻,因为你并没有把自己从自身分离出去。你不要把力量集中在如何获得成功上,而是要集中在预见你的失败上面……真正的艺术是没有目标的,没有动机……把你从自己那里解放出来,抛弃原有的一切,这样你就一无所有,只有没有目标的紧张状态。 没有任何实用价值,这样的决定性瞬间理论哪能用在任何实用摄影领域——新闻、广告;甚至是那些职业艺术家身上! 传记里有很多有趣的段子,无不透露出布勒松“顺其自然”的自由个性,当杜瓦诺给他看自己用禄莱拍的照片——对这位摄影师而言,这种相机是摄影师礼仪、尊严和谦恭的缩影——而布勒松的答复是:“如果上帝要我们用6×6相机拍照,他就会把我们的眼睛安在肚子上。” 布勒松传记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关于他的婚姻恋爱的故事太缺乏细节。他的第二任妻子Martine Franck也是马格南的成员,打开她在M图片社的个人主页,寻遍她的个人简历和作品集,没有任何布勒松的痕迹,看来,这又是一个不愿被贴上标签的女人。 2010年,布勒松在美国的回顾展里有两张Martine的肖像,一张是她的腿(1967年);一张是她的肖像,正在喝茶,眼睛没看镜头(1975年)。后来有人针对这两张照片对Martine做了访谈,回忆当时拍照时的场景,她的回答是: 在1967年那张照片里,她完全沉浸在读书的状态中,根本不知道亨利在拍她的腿。而另一张照片,她当时正头疼地厉害,对他在这个时候还拍照,心里实在很恼火。 这样的结果似乎不太浪漫,正如看过传记之后,有些人变得不再那么神圣一样。现在流行“祛魅”,但祛魅的结果并非是以把他人(尤其是光芒四射的那些人)打入地狱而获得欢欣,而是让每个人都如我们一样平常,在凡人人生中寻找光芒。 总之,这本书,值得读一下: 《亨利. 卡蒂埃-布勒松》(皮埃尔。阿苏利纳著,徐振锋译,浙江摄影出版社)

  • 摄影如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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