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群拿相机的“恐怖分子”

我今天才知道,我在纽约干了那么多违法乱纪的事儿——警察叔叔对我算是网开一面。 我也突然明白为何上次一位朋友在地铁里拍照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两位警察眼神那么诡异,似乎有些蠢蠢欲动——原来,在纽约地铁里拍照是违法的。 如果你不信邪,你可能就会和Robert Taylor一样,被弄进局子里呆半天。纽约时报报道了这位老兄的倒霉经历,我发现他的遭遇完全是和体制对抗的结果。Taylor在地铁月台上拍了几张照片,警察出现在他面前,看他的ID,并且告知他地铁里不能拍照。但是Taylor本人就在交通部门工作,他太自信了,和警察嚷嚷说根本就没有这个法律,他觉得自己有备而来,掏出黑莓手机,里面就存着这条规定:只要不使用闪光灯、三脚架、反光板这些辅助设备,就可以在交通工具里拍照。 但是,Taylor很快就被拷起来带进了局子,警察叔叔说他们的法律不一样。 他们的理由是——911,是的,他们有理由怀疑这位手拿相机的人是恐怖分子,纽约地铁规定不能对着行驶的列车拍照,不能冒犯公务人员,不能扰乱站台秩序。 别觉得将摄影师等同于恐怖分子这个说法很荒谬, 下面这张海报就是在号召市民举报可疑的摄影师: 上面说:成千人都在拍照,要是你发现其中一个很奇怪怎么办?恐怖分子,假如你有所怀疑,请报告。(消息来源:这里) 这种可疑“恐怖分子”的说法,其实是把所有街头摄影师都看作了潜在恐怖分子,英国这两天就宣布了这样一条新法律:如果警察怀疑摄影师有恐怖嫌疑,就可以进行搜身和逮捕。这条法规自然遭到了摄影师的反抗。瞧瞧下面这段视频,成堆的“恐怖分子”在抗议,举着照相机对着警车狂拍,竟然还有人不知好歹和警察合影。 Photographers Rights UK from Nick Turpin on Vimeo. 我真的很纳闷,那些真正的恐怖分子究竟是如何用相机作案呢? 反正,街头摄影是越来越难做了。被摄对象不乐意——有隐私的问题。(参见这篇博客:致亲爱的被摄对象)现在竟然还威胁公共安全。我们没有生在布列松的时代,也没有长一幅Bruce Gilden‘凶恶的面孔’,我们可怎么办! 附上我搞“恐怖活动”的罪证。

街头的舞步

本期特别推荐栏目集纳了博客里零散的关于城市和街头摄影的文章,向依旧幸存的街头摄影师致敬! 昨天随便拎出了一段Bruce Gilden的街拍视频,没有想到引发了1416教室里一场激烈的辩论。Bruce本来就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对他的拍摄方法持有不同态度完全可以理解。欢迎发表不同的意见,只是请别把争论上升到攻击。 这是一段老片子,五月份WNYC(纽约公共电台,很有趣的电台)搞了一个“街拍”(street shot)项目,记录7位街头摄影师的工作过程,Bruce是其中一位,每个人的工作方式都不相同。活动的组织者希望借此重温维加(weegee)那个年代摄影师对城市生活坦率直白的记录。 街拍项目还邀请读者上传自己的街头摄影作品。同时也展开讨论,话题包括街拍的道德,也有对Bruce Gilden的工作方式的讨论: Photo credit http://numerof.com 看了Bruce Gilden的拍摄行为,很少有人会对他的工作方式不作出强烈反应。在flickr里就有这样的讨论。有人提到“我看了这个片子,感到很不安”,另外有人问:“我很好奇,他这样做被打了多少次?”“我想知道,他是不是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回家?” 也有一些人则表示他们从Gilden身上学到很多,有一个家伙甚至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街头也用同样的方式拍摄。 实际上,在那个片子里,Gilden似乎全身而退,尽管有人厌恶他,却也有人对着镜头露出微笑——不过是Gilden不需要的微笑——我记得在片子里他说:“为什么这些街上走的人就好像丢了魂一样。” 我对街头摄影没有深入的研究,不过,在我的印象里,这是新闻摄影的发端,当年小型相机诞生的时候,艾森斯塔特等人就是从街头开始他们的职业生涯,和他的温情的拍摄不同,布列松则如外科医生一样寻找精准的瞬间,而维加则是另一种粗暴毫无顾忌地拍摄。 卢塞尔•米勒在他写的书《马格南:传奇图片社的故事》中曾谈到,布列松总是喜欢突然冒出来,好像从天而降一般停在被摄对象面前时,然后是一连串流利的动作,举起莱卡相机,对焦并按动快门拍下几张照片,等到被摄对象发现摄影师时,布列松早已扬长而去。 Gilden曾经在一次访问中把自己定义为“街头摄影师”,他说“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我,你会看到一个非常活跃,有活力的摄影师,以一种运动员的姿势跳到被摄对象面前拍照,如同舞蹈,所有的摄影师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方式显现在被摄对象面前,如果有一个影片专门记录摄影师的舞蹈,我的方式应该是其中最特别的。” 但实际上,街头摄影师已经逐渐衰落,恐怕除了Gilden没有几个人会给自己贴上这样的标签,摄影师和被摄对象的关系已经日趋紧张,一方面,摄影师并不愿意深入探索和被摄对象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被摄对象则愈发剑拔弩张,一些法律规定也对摄影师不利。推荐大家看1416之前的帖子《致亲爱的被摄对象》 浏览WNYC的街拍项目还有一个发现,有一段罗伯特弗兰克的录音访问,没来得及仔细听,看留言似乎又是一次有争议的访问。忽然觉得,其实Gilden是把弗兰克看世界的态度用到了街头摄影中间,弗兰克没有那么火爆的拍摄方法,但是两个人最终的拍摄结果“一样令人沮丧”。

致亲爱的被摄对象

要是布列松在世,他一定要转行。 马丁﹒帕尔先生在智利的时候觉得来到了天堂,因为这里的人们竟然对着他的镜头微笑,而就在几天以前,他在巴西却没有遇到如此礼遇,在海滩上一个愤怒的父亲坚持认为他拍到了自己的儿子,和他发生肢体碰撞,他发现自己只要一拿起相机就好似恶魔出现,所有人都避之不及。 马格南的博客最近为什么这么热闹,因为读者惊奇地发现摄影师Simon Wheatley拍摄的法国街头少年的照片,全都一片一片的打上了马赛克。在法国,有关隐私的法律非常严厉,这使得摄影师如果拿不到书面授权,就不能冒着风险发表任何一个人的肖像。因此你可以看到Simon的照片里,孩子的脸部有马赛克,照片中不经意拍摄到的路人也打了马赛克。 这些照片还能叫照片么?倒不如回家用电脑画一画。法国似乎成为摄影师的禁地,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因为摄影史上的抓拍大师都是从这里起家的。人们开始哀悼法国濒死的新闻摄影。 这世界到处充满这样一些荒谬的事情,就好比马丁帕尔在智利的遭遇,虽然智利是一个被摄对象尚未对照相机厌倦的黄金之地,但是这里的摄影师却无比艰难地生活,当地一个摄影组织的头目是一个天气预报员,因智利没有成熟的摄影市场,他必须从事别的工作才能养活自己。联想自己在欧洲的景遇,我们可爱的马丁先生发出了感慨——到底谁比谁更幸运?!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半吊子的中国,有着半吊子的摄影市场和半吊子的被摄对象的“维权”意识。我们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运呢?真的很难讲。但是我时常想对那些亲爱的被摄对象说上几句话,我真的不是要害你,要知道在我决定按还是不按快门之前已经思考过百转千回,在我决定发表还是不发表的您的照片的时候也早就肝肠寸断。 街头摄影已经濒临死亡?一位读者给马丁帕尔留言,她说如果摄影师都停止拍照,我们这一代留给后代的将是一些虚假的人造景观。哈,我终于发现了一个新闻摄影走向艺术化的理由,因为拍别人是如此困难,那就不如拍自己,拍人是如此麻烦,那就干脆拍风景。 所以,亲爱的1416的博客读者,我可没有说要停止博客写作,要知道,每当我发现可以在家里安静的饮茶写作,我就觉得无比幸福。简直幸福透了。 相关链接: 玛格南博客 Simon Wheatley的马赛克作品

  • 摄影如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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