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的舞步

本期特别推荐栏目集纳了博客里零散的关于城市和街头摄影的文章,向依旧幸存的街头摄影师致敬!

昨天随便拎出了一段Bruce Gilden的街拍视频,没有想到引发了1416教室里一场激烈的辩论。Bruce本来就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对他的拍摄方法持有不同态度完全可以理解。欢迎发表不同的意见,只是请别把争论上升到攻击。

这是一段老片子,五月份WNYC(纽约公共电台,很有趣的电台)搞了一个“街拍”(street shot)项目,记录7位街头摄影师的工作过程,Bruce是其中一位,每个人的工作方式都不相同。活动的组织者希望借此重温维加(weegee)那个年代摄影师对城市生活坦率直白的记录。

街拍项目还邀请读者上传自己的街头摄影作品。同时也展开讨论,话题包括街拍的道德,也有对Bruce Gilden的工作方式的讨论

Photo credit http://numerof.com

看了Bruce Gilden的拍摄行为,很少有人会对他的工作方式不作出强烈反应。在flickr里就有这样的讨论。有人提到“我看了这个片子,感到很不安”,另外有人问:“我很好奇,他这样做被打了多少次?”“我想知道,他是不是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回家?”

也有一些人则表示他们从Gilden身上学到很多,有一个家伙甚至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街头也用同样的方式拍摄。

实际上,在那个片子里,Gilden似乎全身而退,尽管有人厌恶他,却也有人对着镜头露出微笑——不过是Gilden不需要的微笑——我记得在片子里他说:“为什么这些街上走的人就好像丢了魂一样。”

我对街头摄影没有深入的研究,不过,在我的印象里,这是新闻摄影的发端,当年小型相机诞生的时候,艾森斯塔特等人就是从街头开始他们的职业生涯,和他的温情的拍摄不同,布列松则如外科医生一样寻找精准的瞬间,而维加则是另一种粗暴毫无顾忌地拍摄。

卢塞尔•米勒在他写的书《马格南:传奇图片社的故事》中曾谈到,布列松总是喜欢突然冒出来,好像从天而降一般停在被摄对象面前时,然后是一连串流利的动作,举起莱卡相机,对焦并按动快门拍下几张照片,等到被摄对象发现摄影师时,布列松早已扬长而去。

Gilden曾经在一次访问中把自己定义为“街头摄影师”,他说“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我,你会看到一个非常活跃,有活力的摄影师,以一种运动员的姿势跳到被摄对象面前拍照,如同舞蹈,所有的摄影师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方式显现在被摄对象面前,如果有一个影片专门记录摄影师的舞蹈,我的方式应该是其中最特别的。”

但实际上,街头摄影师已经逐渐衰落,恐怕除了Gilden没有几个人会给自己贴上这样的标签,摄影师和被摄对象的关系已经日趋紧张,一方面,摄影师并不愿意深入探索和被摄对象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被摄对象则愈发剑拔弩张,一些法律规定也对摄影师不利。推荐大家看1416之前的帖子《致亲爱的被摄对象》

浏览WNYC的街拍项目还有一个发现,有一段罗伯特弗兰克的录音访问,没来得及仔细听,看留言似乎又是一次有争议的访问。忽然觉得,其实Gilden是把弗兰克看世界的态度用到了街头摄影中间,弗兰克没有那么火爆的拍摄方法,但是两个人最终的拍摄结果“一样令人沮丧”。

Comments (21) Write a comment

  1. 沙发之
    《马格南:传奇图片社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这个突然联想起《霍格沃茨:一段校史》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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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推荐Colin Westerbeck & Joel Meyerowitz的Bystander: A history of Street Photography, 可能是回顾和分析街头摄影最系统的书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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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觉得大家都应该放轻松点 先冷静的看看他拍出的作品 照片是不能骗人的

    有个问题我想和大家讨论下 到底有没有不尊重的拍摄方式?我个人觉得不尊重更多指的是观看的角度。我至少可以肯定在观看的角度上来说gillden是用非常平等的方式。

    “为什么这些街上走的人就好像丢了魂一样。”他一定是站在和那些路人的灵魂平等的位置上去感受的

    至于他这样的拍摄方式自然是很强势,这个只是个人的拍摄方式,我想大家完全不必用到尊重,耻辱这样严重的词儿。我觉得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拍什么?

    我有时候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才拍,甚至我挨过打。但这都不能改变我,我在用我自己的方式来纪录,无论对于我自己还是被摄者。让时间来证明这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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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Bruce Gilden是可行的,因為我做過我知道,不過地點必須有所選擇,也就是說必須在人潮擁擠且觀光客眾多的地方進行拍攝會較佳,較佳的意思是比較不會被追打或是遭白眼,像在台灣的西門町就是一個很適合像Bruce Gilden這種街拍方式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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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天安门广场、景山公园、音乐节、国贸十字路口都是好地方,西单、朝阳公园、工体、菜市场就不是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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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想說的是攝影(或藝術)不能是個人遂行一切的理由。

    順便摘引一段關於Bruce Gilden的報導--

    「出生於布魯克林的 Bruce Gilden 絕對是你最不願意在街上遇到的那種攝影師,這位六十有餘的大叔滿口髒話,像拳手一樣工作,用口水擦鏡頭,對拒絕其鏡頭閃光的人惡語相向。 他被稱為 “archetypal street photographer”,以彪悍的拍攝習慣聞名,這種彪悍也為他的攝影作品灌入了一种極強的精神力量,來源於絕不旁觀,肉搏生活,把街頭生存哲学帶進藝術——在Gilden看来,一切人與物的影像都是他神聖不可侵犯的私人財產,一定要殘酷地“奪”回來,即便與被拍攝者幹上一架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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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大叔还真是“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我常想的另一位彪悍大叔是马丁·帕尔,我想像不出那些被他摄取的饕餮观光客,疯抢打折啤酒的市民,以及无聊对座的中产阶级夫妇……看到自己酱紫的“丑态毕露”,该会怎样恼羞成怒地要跟老马法庭上见?

    果然,在一次讲座上,对于当前摄影师时常面临的肖像权问题,马叔表达了自己的愤慨:“我们活在一个患有妄想强迫症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对自己的权利关注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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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可不,刚回头看任Sir的《致亲爱的被摄对象》,马丁叔叔果然经常惹麻烦。这样的苦水估计大家都端着不少。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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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Pingback: links for 2008-10-31 | Enjoy !!!

  10. 街头摄影,又一个焦点话题。
    先说老布大叔,我的看法是,对老布大叔及类似的街头摄影行为进行,一是看动机,二是看结果,只要动机上没有道德问题,结果也没有对被摄者造成伤害,在往大处讲,没有对社会的和谐造成负面影响,那就没有什么真正可以指责的地方。
    街头摄影的历史悠久,魅力无穷,对无数摄影人有着极大的吸引力,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我觉得认为街头摄影业已衰落的看法,有值得商榷之处。城市化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街道就像城市的血管,是城市最重要的构成单元,最基本的公共空间之一,在街道这个舞台上,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着难以预料的人间戏剧,而摄影正是各种艺术手段中捕捉这一鲜活戏剧的最佳途径。
    所以,咋能认为街头摄影式微了呢?如果说式微的话,可能就是通过街头摄影来在摄影的江湖中获得地位和声望的难度比以前大多了,因为前辈们探索得似乎已经比较充分,没有给我辈留下多少可以发挥的空间。但10年前的纽约街头,20年前的纽约街头,怎能与今天相比呢,更何况在城市化进程狂飙猛进的China,天天新世界!看看我们的ZF,恨不得街道一天换一个样。
    对街头摄影的命运,借用狄更斯的一句话来讲就是: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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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再说街头摄影的技巧,我比较认同30日帖子中36楼和46楼回帖的看法。
    做个自己的广告,从06年开始,俺一直也是在扫街,也拍了不少贴身直面对方的片子(在奇遇社区俺的主页里有一个专辑,任老评说片子表现孤独感,我个人感觉只是一方面,呵呵),我的体会是在器材上,一定要用小型相机,旁轴手动最好(快门光圈组合好,只需要按一下就可以也了),如徕卡M系列绝对是街头抓拍利器,安静隐蔽,很多人不认为这是个专业的东东,不会太在意你,即使看到了,也觉得你就是个好奇的业余新手。另外就是最好两个人,我的大部分这种照片都是陪老婆逛街时拍的,这种情况下,基本上没有人注意你手中的相机,一旦有人关注的话,马上装着和同行的人聊天,很快就会化解对方的疑虑。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守株待兔(有点失礼了),选好场景,调好焦距,装作取景留念的样子,瞄一瞄,放一放,给人一种心不在焉的感觉,等待人物进入,一旦合适,马上按快门!
    另外,这种直面对方的街头摄影在内地很多中小城市的确不合适,比较危险,越是北京上海这样的流动人口巨大的地方,越是合适这种做法,都是陌生人、暂住客,都是出门在外,较真的人少。
    我在青岛,是个旅游城市,外来人口也比较多,相对还算不错。
    老刘,卖弄了,^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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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另,老布大叔的做法,窃以为在当下咱们国家,实现的难度极大。
    除非剃一光头,上身裸露,且布满蛇状纹身,脖子上扎一鲜红领带,再戴一墨镜,手持一大号怪异相机,方可在街上“为所欲为”地拍摄。
    再者就是找一身正牌警察衣服,或许也可以。
    但前提都是不遇上真正的的江湖“大佬”,否则…..
    o(∩_∩)o…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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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中国好象张海尔也是像Gilden这么拍.有一个街拍网站,速度比较慢,http://www.in-public.com/

    “忽然觉得,其实Gilden是把弗兰克看世界的态度用到了街头摄影中间,弗兰克没有那么火爆的拍摄方法,但是两个人最终的拍摄结果“一样令人沮丧”。”
    任老文章的最后一句我想说点..首先弗兰克他也是一街拍大师,他同样是来自街头的那一流派,从WALKER EVENS,到BRESSON,手法不同发表的言论不同但都是一大系;说到结果”同样令人沮丧”我觉得是观者由照片引起的心理反应所导致的看法,说白了是我们看照片的人自己的问题,不能以此说明作者是抱有何种态度.而且对一个真诚的作者来说,态度也不是能够套用他人的,眼长在自己心上啊.所以我觉得Gilden和弗兰克要说共性,就是直白,都用简练的方式说出了各自眼中的真实世界.事物的真实状况往往令人费解,生活中岂不也是呢?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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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think “张海尔”is a worry name!
      I belive the right name must is “张海儿”--a famous photograpger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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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Pingback: 1416 教室 » Blog Archive » 街头,小心地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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