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弗兰克,无情的旅程(1)

早几天曾在这里发出一篇征人翻译的启示,几个小朋友忙了很久,昨天RD把文章发给我,看过之后都呆掉了。这篇刊载于名利场杂志,关于大师罗伯特•弗兰克的文章,精彩透顶,作者用眼睛给我们讲故事,大师仿佛坐在我身边,桌上就是那碗要命的鸡汤。。。。感谢这几位翻译者的辛勤工作:第二页 陆静 第四页 Teresa 第六页 Chun WANG,其余则由RD完成。

作者:

Charlie LeDuff

摄影大师罗伯特•弗兰克,相传地球上最后一个有能力在取景器后发现一个新世界的人类,在中国的一个小门脸饮下了一碗变质的汤后,差点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身边甚至都没有一台相机。

当时的他看上去就像来自康定斯基笔下的人物,勉强靠着墙壁和板凳稳住身形,面色铁青,四肢颤抖。这本是一张不错的,安静的画面:一个垂死的人和一碗汤。这是弗兰克会喜欢的,当时的光影也恰到好处。

这个小餐馆位于一个古老的城市——平遥里一家孔子庙的背后,这个城市在北京城西南450公里的地方,罗伯特•弗兰克当时受邀参加当地的摄影节。这座有着两千七百多年历史的城市,用四周的青砖,驼马,煤矿和雕花的棱围出了一个摄影的梦。如此之多的摄影师接踵摩肩而来,以拍摄一个摄影师拍摄另一个摄影师拍摄另一个摄影师拍摄另一个摄影师拍摄作品的作品为乐,而没有人去在意这样一个桌边垂死的老者。

在那碗汤还没有端上来的时候,弗兰克看上去就已经不太正常了。他看上去有些呆滞,衣冠不整,倦容满面,甚至眼睛都有些睁不开的样子。一副还在梦中与周公卿卿我我的样子。他头上戴的邓肯甜甜圈店里的帽子就好像一只趴在高速公路上的死猫。衬衫的扣子扣错了,鞋带也是散开的,他的裤子就像是他忠实的老友,估计有好一阵子都没有换了吧。他到中国来一路都是这条裤子,烟囱样式的喇叭裤,蓝色的绑腿——我甚至还给这条裤子起了个名字:比利。弗兰克很喜欢这个名字。这是一个很平静的名字,弗兰克喜欢平静的东西。

就这么穿着一条不合身的裤子,弗兰克来到了这个充满了烟尘味的城市。就穿这这套被虫子们啃过了三年的破衣烂衫,弗兰克怎么样看上去也不像中国的当局所期待的那幅战后最为伟大的摄影师形象,他们本来还可能期待着弗兰克的出场能够带给他们本国的艺术家们一些启示吧。”新摄影中的马奈(Manet,法国艺术家,被誉为印象派画风的奠基人之一)”,评论家珍妮•马尔肯(Janet
Malcolm)这么称呼他。在去年秋天的晚些时候,罗伯特•弗兰克许诺了在平遥国际摄影节上展出他的作品集《美国人》中的全部作品。这是此书完成后,书中作品第二次被完整展出。

为了让场面看上去好看一些,一名年轻的干部不得不匆匆忙忙的去给他买了一条裤子:腰围44码,腿长29码。

弗兰克已经老了。83岁的他已经远远超出了那个随心所欲而不越法的年纪了,也犯不着为自己的那些怪癖感到不好意思。尽管他的作品能够买到数十万美元一幅,但是他看起来和纽约街头的那些酒鬼以及流浪汉们(Bowery
bum)也没有什么区别。在他的朋友眼中,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臭脾气老头子,就像茅坑里的石头一样。他很少接受采访。说话不多,吞吞吐吐,总以为自己置身世外。在他死前他想要来中国看一眼,”去走一条新路,”他说。”去面对一群不一样的人。”

不过这段路似乎对一位老人来说太长了。在他离开纽约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他的健康状况就开始急剧下降。在开幕式上,他被要求致词。他走到主席台前,用一种哭灵的强调混杂着中欧口音开始讲话,就像是贝拉•戈卢西(Bela
Lugosi)扮演的吸血鬼伯爵一样。

“能够来到这里我很开心,这是我第一次来中国。我喜欢看这里的风景和这里的人。我爱这里,这是一片神秘的国度,”在团团的保安以及舞蹈演员的包围下,发言的他显得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有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穿得像毛主席一样突然出现,开始对着邪恶的资本主义大放厥词。这让整个庆祝活动很快冷场下来,不过他很快就被警察给带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一切,从我这个年纪的人的观点来说,我很骄傲我能够站在这里,而我更骄傲的是作为一位摄影师站在这里,”弗兰克继续说道,他的中国翻译省掉了”更为骄傲”的字眼。

发言结束以后,人潮蜂拥而上,数不清的镜头对准了他。他被逼到墙角,一幅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表情。

弗兰克开始变得有些晕厥,不过他没有拉住他妻子的手,而是抓着自己的裤子,就像晕船的水手死死抓住船边的围栏一样。几个人架着他把他带到了舞台后面的休息室,看上去这间休息室似乎是一个老刑房改造的,弗兰克坐在椅子上,好奇的打量周围的那些刑具。

弗兰克和他的妻子朱恩•丽芙(June
Leaf)——一位78岁的漂亮女人——需要重新调整一下他们自己。天气是如此的炎热,灰褐的空气充满煤灰的气味。这时我们离开纽约才刚刚十二个小时。他们水土不服,有些疲惫。中午他们和翻译一道安安静静的吃了一顿中饭,我就像那条破裤子一样形影不离的跟着他们。

这是一个用民房改成的小餐馆,放了五、六张桌子。柜台摆在一个角落里,另一个角落是水槽,还有两块大玻璃外墙,你能从里面看到公厕边的乞丐。弗兰克说这样的中国是一个混着牛马粪、汽柴油、雕梁画栋、早点铺子、梅赛德斯奔驰、数不清的自行车、混着沙尘的雨和交通的地方。除了钱币上的毛泽东,这个国家似乎再也不复那个红色年代的样子。

弗兰克的鸡汤上来了,用一个大腕盛着。他喝了一口,看上去很香的样子,然后又继续喝了几口。

在这里值得说明一下,丽芙之前说过,和一位大师生活在一起,你必须要忍受他的坦率直白(Honesty)。”和一个很坦率的人生活在一起有时是很痛苦的,”她说。”但是如果你能接受,你会发现生活的意义。”

直到弗兰克把他那碗汤给咕噜咕噜全部喝下肚,我才真正了解了她的意思。

突然,他的眼睛闭拢,从凳子上猛往后跌。他的脸色由苍白转为青绿,喉咙里传出征兆死亡低鸣。瓷勺从他手中摔落,摔碎在地。

大师去了,我瞬间呆滞了,注视着他耳边凌乱杂生的毛发。他的嘴唇松弛下垂,犹如大理石般一动不动。汤汁蹦溅在他的裤子上。他保持着这冷冰冰的死亡之势,在这汤馆里。上帝怜悯,还好没有人带着相机。

如果这个时刻我感到愉悦的话,为什么我会觉得羞耻呢?弗兰克为寻找更高层次的真相,一生都质朴而坦然。在他的艺术创造中,他多次将镜头瞄准自己的家庭,试图从生活的碎片里寻找新鲜内容。

在这个汤馆里,他的妻子并没有哭泣,一起相濡以沫四十年才会有这样的默契。歇斯底里是属于年轻人的冲动。我松开他的皮带,试着去摸他的脉搏,但没有感觉到。翻译赶紧叫了救护车。桌子被移开了。恐惧无声地在屋内蔓延,悄悄爬上了堂馆老板娘的面孔。必将有人为这鸡汤负责。

丽芙走到大师身边,作为他挚爱的妻子、忠实的女仆,她轻抚着他胡子扎扎的面庞。她矢志不移地深爱着他,从四十年前曼哈顿某个舞会他们坠入爱河的那一刻开始。

就像晕倒来得那么突然,大师的眼睛突然睁开了。”别碰我。”他气若游丝地对她说。

她的手缩住了,然后拿开了。

“坦率是难以忍受的”,丽芙说,”坦率是残酷的。”——这些话我后来才理解。Frank说在生活或艺术中,多愁善感没有容身之处,但它仍无孔不入,即使老人也被它影响。后来的某天傍晚,在昏暗朦胧的街头,我不期然地看到他在哭泣,那一刻我理解了他的话。

在现代摄影里,没有其他任何一本书比弗兰克的《美国人》更富有冲击力,这是毫无置疑的。它对美国风物和街头的描写忧郁、坚韧,书中的83幅摄影作品已经完全融入了主流社会。在北京地铁里就有一幅以书里照片所做的男士润肤露广告,那幅照片展现了一名穿着皮革的年轻男子模糊影像,他英俊,朝着某个未知的方向奔跑,皮肤无比柔润、不同反响。

但是,1959年《美国人》在美国本土首次发行的时候(它首次印刷是1958年在法国,因为当时没有美国出版社对它感兴趣),批评家们做了他们面对超出常规水准作品时常做的事:他们诋毁它,发行因此受影响,这本书的第一版只卖出了600本。

《大众摄影》杂志这样评价弗兰克的作品:”没有意义的模糊,粗糙的,灰雾的,倾斜的地平线,大面积的歪斜。”他们还评价弗兰克”是一个无趣的,憎恶收留他的国家的人。”

50年代正值美国二战取得胜利,国内经济发达,美国人自我感觉非常好。所有的杂志和电视都在推广美国的生活方式。爱国的、积极的生活是当时所推崇的。当虚构美化故事大行其道时,弗兰克这个多毛发的矮个子,这个欧洲的犹太人,带着他的35毫米莱卡相机,拍摄发怒的白人男子、生气的黑人小伙,严厉的南方女人,酒吧里的印度人,他拍摄纽约的街巷、扭曲的生产线、南方的种族分裂,画面充斥着辛酸、放荡和不满的情绪。

今天再看这些照片,没有什么是故意诽谤的,相反的,一切是那么正常。似乎弗兰克这能预言未来。汽车、唱片机——这些已经成了我们今天生活的象征,弗兰克这似乎在说,我们已经被我们制造的机器控制。在两棵棕榈树之间的汽车看来犹如一口棺材,后一页上是具躺在高速路边用毯子裹住的尸体,两者看上如此相似。大提琴手没有脑袋,而电视里的人没有身体。经历了三年公路旅行,弗兰克这在1955到1956年间拍摄了28000张照片,而这个天才从中挑选了83张,直插美国神话的心脏。

因为展现给大家他所看到的,弗兰克这多次入狱——在底特律因为和黑人结交,在小岩城涉嫌同情共产主义。在西孟菲斯,资助了他的行程的古根海姆基金会的来信,并没有给他太大帮助,某个戴着怀表的警长只给了他八分钟辩解的时间。

真正的美国并不是像媒体告诉我们的那样,即使是今天,这一点弗兰克这始终相信。下面这段对话发生在1955年,密西西比Port Gibson的一所高中前。

孩子们:你在这而干什么?你来自纽约吗?

我:我只是在拍照。

孩子们:为什么拍?

我:为了我自己,我只是在观看。

孩子们:你一定是共产主义分子,你特别像他们。为什么你不到街对面去看”黑鬼”的表演?

《美国人》寓言了10年后的性与民权的革命,当革命发生时,新一代艺术家们开始认可弗兰克这,所有曾经的负面的评价都被忘却。评判家们称弗兰克这是天才,称《美国人》是静止的电影,是没有情节的小说,是没有音符的交响乐,称弗兰克这用胶片抓住了人们的灵魂。

他的朋友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在这本书的导言里写道:

谁不喜欢这些照片的必然不爱诗歌。不爱诗歌的人直接回家去看骑着温顺马儿的牛仔.
罗伯特•弗兰克,瑞士人,谦逊的,友好的,用他小小的相机抓取发生在美国的忧伤瞬间,为世界制造着神奇的史诗。

但当弗兰克的天赋被认可时,他却把摄影放下了,他不想重复自己。5月,这个家伙来到了鲁道夫,并没有做任何成为人们关心谈论话题的。他停止拍照,开始制造奇怪的小电影。

丽芙说:”他改变了自己,有了新的开始。也许,会失败,会冒险,但他做了新的尝试,如果他依赖这本书生活,那便是打扰了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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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鸡汤这事,只有从老外的杂志里看见,估计国内媒体是不会写的,“如此之多的摄影师接踵摩肩而来,以拍摄一个摄影师拍摄另一个摄影师拍摄另一个摄影师拍摄另一个摄影师拍摄作品的作品为乐,而没有人去在意这样一个桌边垂死的老者”可笑啊,可笑啊,可笑的中国摄影爱好者,现在的中国很像《美国人》时代的美国……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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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美国国家地理吗?

    那种夹叙夹议,那种跟踪倒叙,那种“冷静旁观”,那种。。。

    总之,让我想起NG,的文章或是电影。

    [:-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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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ingback: 1416教室 » 罗伯特•弗兰克,无情的旅程(3)

  4. “弗兰克已经老了。83岁的他已经远远超出了那个随心所欲而不越法的年纪了”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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