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曾教过我一些东西。他教我摄影,光怎样通过镜头;负片是如何形成的;感光相纸如何工作。不知怎么的,我意识到可以把我的皮肤当成感光表面,姐姐路易斯常常成为我们拍照的模特,我把一张她照片的底片放在胳膊上,用外科手术胶带粘好,那会儿我是八、九岁的样子,还住在赛达赫斯特(Cedarhurst),我走到后院站在阳光下,底片就那么绑在我的肩膀上,我竟然保持这样的情况两三天之久。最后,把底片揭下来,路易斯就这样被‘烧’到了我的皮肤上。这是我的第一张肖像摄影作品。”
——理查德•阿威顿当年接受《纽约客》杂志的访问时的谈话
太前卫了,呵呵
有才有才:)但是有点想不明白.是如何烧上去的呢?好象也不是涂布感光材料在胳膊上.
请问有访谈的链接么?一个小段落已经那么有趣,其它一定也很好看:)
不太懂…
有时太小接触一样东西未必是好事情
摄影的乐趣就是生活的乐趣
“是如何烧上去的呢?”
陽光照下來皮膚就會變黑了。呵~^^b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影像传奇。:)
to daisy这是一本书里的内容,没有链接。所谓烧在胳膊上,就是kione说的啦,皮肤真的是光敏材料,受光多的地方就黑,被遮住的地方就白。
to busoni那天在你家看书的感觉太好了,特地找到这个小故事贴出来。 [:Automan:]
我猜理查德•阿威顿该是那种所有人都喜欢的天才吧。题图那张肖像真棒的说!~ [:S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