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40个字:NO22——显影罐与牙刷

Weegee   “Their First Murder”, 1941

作者/斐君

前几天我去万圣书园,在文学区撞见了一个一副落魄知识分子模样、长着比万圣书园的老板还要方块儿的脸的男人,他跟旁边那个同他一起来的女人说起自己原先在文学系的经历。他指着几本文学经典(奥尔罕•帕慕克,姑且把他的书也算作经典,还有三岛由纪夫、加缪、马尔克斯)介绍着里面的情节。我觉得他说这些话根本就不是对于这些作品怀有多少敬意,而是一种带着北方腔调的勾引口气,俗不可耐。我已经很久不会把一丁点时间花费在担心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人们,虽然这听起来挺冷血的,不过现在,我感到了有悲伤。我恰巧在那一日翻到了一本有关近代中国的摄影集,我看到里面的中国人身材矮小、瘦削,但不论是上海的贵妇,还是北京街头的剃头匠,他们都有一种美妙的端庄,这当然部分归功于摄影作品的成功,然而不得不说,那种板板整整的清冽气质在现在是极少遇到了。

近来读了广西师大出版的《纪实摄影》,是一本很轻的小书,封面是戴安•阿勃丝最著名的那张在纽约中央公园拍摄的拿着玩具手雷的小男孩。在我的摄影笔记中,Weegee是个一闪而过的名字,不过在这本书里,我读到,“他拍的是纽约市黑暗的一面,……长年的暗房经验将他锻炼成为暗房功夫的特技演员——他常常在纽约闹市的地铁上冲底片,也在狂奔的救护车上冲放照片。”这是一种严肃的疯狂性格。和几个高中时代的同学吃饭的时候,有个哥们说起同班的女生去法国玩儿的时候,中国旅行团的人们在接近某奢侈品牌的总店的时候,有挠窗户的,有尖叫的,这怕也成了巴黎街头的奇景——这也是一种疯狂。但是这种疯狂就同漂浮在澄澈的清水之上的猪油一般,让人感到恶心。

我读到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女人在刷牙的时候,忽然意识到以后她以后要日复一日的重复这件事情的时候,她自杀了。我觉得这是一件富有诗意的事情,保有了一种俗世缺乏的纯粹。“假如有个恶魔在某一天或某个夜晚闯入你最难耐的孤寂中,并对你说:‘你喜爱你在和过去的生活,就是你今后的生活。它将周而复始,不断重复,绝无新意。你生活中的每一种痛苦、快乐、思想、叹息,以及一切大大小小、无法言说的事情都会在你身上重现,而且均已同样的顺序降临……’”比起来,当我发现自己洗完澡之后用毛巾擦身的顺序和次数都是完全一样的时候,我也并没有感到过度的沮丧,只是适时的哼了一首听起来特别悲伤的歌。现在我的生活就像电影一样,我听到了来自劣质音响的“吱吱”的声响,配着向着远方永恒孤寂的场景。我设想着,你们都听到了倒酒的声响和干杯的声音,你们可以隐约听出来,并不是全是清脆的声响,有一个仿佛是空杯子一样发出干涩的声音。接下来是我的独白,“来一杯威士忌。”

这是故事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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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8) Write a comment

  1. 写的挺有意思。
    我觉得有俩概念得明确一下:艺术或作品;生活本身。
    关于这俩概念,每个人应该都有很多不同或独特的定义,或许还有一些彼此相同相似的部分。
    但毫无疑问,这是两件事,我觉得得分清楚。
    作品可以被努力达到接近完美的地步。然而生活、人生则不可避免缺憾,或者说不完美便是常态。
    我认为对于后者,没必要纠结苛求(当然因此获得启发另当别论)。你我皆凡人俗胎,该有颗平常心,生命可贵这本身便是意义。
    毕竟,作为故事的某种结尾,生活的悲剧并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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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哈 所以我发现生活大部分时间是无聊的时候 虽然有点儿沮丧 但是还不至于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 我还挺热爱生活的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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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而是一种带着北方腔调的勾引口气” 嘿嘿 书店把妹 我倒觉得是北京神马们八十年代欢实时期的事了。 我要是一妞不会太反感也不会在肚子里骂丫的,且看丫出去再怎么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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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很多人,总认为故事应该是这样,应该是那样。其实故事压根就没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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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中建議改個措辭
        “这也是一种疯狂。但是这种疯狂就同漂浮在澄澈的清水之上的猪油一般,让人感到恶心。”
        用“地溝油”比較貼切
        早年在上海,陽春麵里能有一小勺豬油,那可是饕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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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摄影如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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